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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兴国体制”的生成逻辑与基本内涵

2017-08-07 唐亚林 唐家弄潮儿

题记:


此文系刊发于《行政论坛》2017年第5期的文章《从党建国体制到党治国体制再到党兴国体制: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新型体制的建构》中的一部分内容。供感兴趣的朋友参考。



中国共产党“党兴国体制”的生成逻辑与基本内涵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治国体制”的制度性改造


中国共产党对“党治国体制”的运行机制的探索,需要同时面对的是三组关系的演化与交织:一是关涉共产党如何领导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执政党与国家政权机关、社会组织的关系问题(政党—国家—社会三者关系);二是关涉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如何发展经济与提供服务的关系问题,即执政党、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政党—政府—市场—社会四者关系);三是关涉共产党如何保持长期执政的关系问题,即治理绩效、专业化管理与政治化保障的关系问题(效率-专业化-政治化三者关系)。这三组关系建立的基础不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一,实现的价值不一,都需要执政党去统合。如果从制度化的源头没有解决好三组关系中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三组关系彼此之间的关系,自然导致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极端现象屡屡发生,虽然认识的发展受制于历史阶段的特殊性、发展任务的繁杂性、主观认识的科学性、利益实现的艰巨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共产党从制度化层面对“党治国体制”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四大方面的改造,一方面体现为“党治国体制”的日趋成熟过程,另一方面体现为对“党治国体制”的超越以及对“党兴国体制”的探索与创新过程。


第一,执政党的角色逐渐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方向变迁,执政党与国家权力分别按照“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两大原则各自运作,将责任制度与价值分别引入到执政党党内建设与国家政权建设之中。


第二,政府职能已经发生转变,将效率制度与效率价值引入到政府治理全过程之中,通过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四单”建设,划定政府职能的边界与底线,建立职责分明、权责一致的政府、市场与社会关系;与此同时,通过分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中央与地方关系朝制度化、法制化方向转型。


第三,干部人事制度已逐渐成型,职位分类制度基本建立,公务员制度全面推行,“凡进必考”成为党政机关干部录用基本规则,专业化制度与理性化价值已全面引入到公务员队伍建设之中。此外,包括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人民团体等在内的人事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中。


第四,依法治国战略在19979月的中共十五大上首次提出,在2014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得到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法制制度与法治价值全面引入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之中,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推动社会主义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实现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二)中国共产党“党兴国体制”的生成逻辑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两大发展目标,直接标志着“党兴国体制”的全面生成:第一大发展目标是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两个相辅相成、一以贯之的“百年奋斗目标”。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承接其自成立之时就确立的基本政治理想,将发展生产力,“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始终作为执政党的根本发展目标,只不过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这种根本发展目标是以“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方式体现出来。


第二大发展目标就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提出“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实质上就是继续承接对党的一元化领导的运作机制的探索,或者说是对执政党、国家政权机关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运作模式作出制度化的回答。


为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直面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次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也做了有序安排,一方面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另一方面要求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并专门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改革合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全面落实改革目标任务。


而且,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自中共十八大以来所提出的两大发展目标——“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始终是中共执政党体制或“党兴国体制”的“一体两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换句话说,中国共产党所致力于建构的“党兴国体制”是一个集基于发展目标的“发展-领导型体制”与基于实现发展目标的制度化运作模式的“使命-责任体制”于一体的复合型体制。这也是西方无论是基于西方宪政自由主义的民主体制理论,还是形形色色的威权(主义)体制理论所无法真正深入把握的理论精髓与实践真谛。


(三)中国共产党“党治国体制”的基本内涵


深刻把握了中国共产党“党治国体制”的生成逻辑,就能明了“党治国体制”既是对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以贯之的发展目标的坚守和超越,又是对“党建国体制”“党治国体制”的继承和发展。


从学理层面上讲,中国共产党“党治国体制”的内涵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从发展目标来看,“党治国体制”是一个“发展-领导型体制”;从实现发展目标的制度化运作模式(党的一元化领导的运作机制)来看,“党治国体制”是一个“使命-责任体制”。也就是说,“党治国体制”从内涵上讲,是集“发展-领导型体制”与“使命-责任体制”于一体的复合型体制。这种复合型体制,是对基于西方宪政自由主义的民主体制、形形色色的威权主义体制的全方位超越,又是对传统的苏联模式、近代中国国民党“党治国体制”的全方位超越,还是对中国共产党过往探索的“党建国体制”与“党治国体制”的继承、发展和超越,以致形成了指导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理论创新形态和制度创新形态。


所谓“发展-领导型体制”,是指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最高理想的历史进程中,为实现近阶段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发展目标,坚持发展仍是解决当代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七大方面内容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体系。其中,执政党通过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加强对社会工作、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制定国家和社会重大发展方略,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整体推进贯彻实施,加强督查督办的方式,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是“发展-领导型体制”的基本要义。


  所谓“使命-责任型体制”,是指为实现中国共产党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的政治理想,中国共产党已转型成为融性质、作用、角色、地位、使命、责任于一体的使命型政党,通过以德治党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机制以及决策与执行高效互动机制,形成了国内“全国一盘棋思想”和国际“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战略思想。“使命-责任型体制”的发展战略,包括基本政治原则上的“大统揽”战略(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组织架构上的“大党组”战略(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覆盖全社会,包括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运作机制上的“大协商”战略(在不同层面不同届别不同领域不同议题上实施全面协商),在社会基础上的“大统战”战略(根据新情况尤其网络时代来临,团结各行各业的代表性人士,重点加强对留学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团结工作),在价值追求上的“大引领”战略(以党员干部队伍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建构中国自身的主流价值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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